搜索

    您的关键词

    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正文

    机构设置

    普通法学教研室的创立可追溯至2002年,其前身为医事法律教研室。2012年,并入医学人文学院成立普通法学教研室,至今已有20年历史。教研室拥有8名专职教师和6名兼职教师。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人,中级职称教师10人。

    教研室承担涵盖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证据法学、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外国法制史、以及公务员考试专题等一系列课程

    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法学专业的医事法学课程以及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卫生法学课程,积极参与多项国家、省级、校级课题。参与相关司法实践和社会服务,并组织举办各类科研学术活动。在法学科学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

    关闭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