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出成绩,显成效,我校医学人文学院在2013级卓越法律班实践教学即将结束之际,与南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总结交流会。1月11日下午,会议在南明区人民法院举行,我校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徐红、南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孙黎霞,以及我院负责教学的老师、南明区人民法院12名指导教师和12名学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就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的工作谈感受,提建议。
会上,孙黎霞首先介绍了该院针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以及我校学生在该院实践教学的基本情况。徐红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谈了几点感受,随后,会议采取“一对一”的形式进行交流,每个指导教师和其指导的学生均在会上发言,他们不仅说出了各自的体会,并对实践教学的开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此次召开总结会,体现了两家单位对合作工作的重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定要深化合作意识,找问题、求大同、添措施,扎实做好以后的实践教学合作培养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一般实习工作的不同,明确培养教学模式和双方的责任义务,对学生提出各项纪律和学习要求,要抓好落实,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所学知识并能很好地运用。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长期合作问题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