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黔教办高〔2016〕4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5月9日
二、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为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组织了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关于征集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函》
四、资助经费
省教育厅根据立项情况从下达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经费中予以资助,学校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的文件要求落实相关经费。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报送文档命名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各学院收集该文档时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分三个文档汇总,三个文档命名应为“学院名称+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
2、申报人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必须填写完整,各学院收集该信息表,并汇总为一张电子表格,以“学院名称+具体事务负责人名字+汇总信息表”命名。
3、附件1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命名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附件2由各学院汇总后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命名为“学院名称+具体事务负责人名字+信息汇总表”)。
4、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后于2016年5月9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科,电子文档以院系为单位打包后发送至邮箱(381295388@qq.com)。
5、不按要求报送、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项目申报。
六、各学院申报名额不限,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委员会”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88416072 13885124478,
电子档统一发送邮箱:381295388@qq.com
教务处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